在广东省,查询交通违章和处理违章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在线查询与处理、窗口处理以及自助机处理等,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在线查询与处理:
- 访问官方网站“广东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gd.122.gov.cn)。
- 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 用户通过该功能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或已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记录,但只能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电子监控记录。
窗口处理:
- 办事所需资料为行驶证原件和驾驶证原件。
- 车管所办理流程: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自助机处理:
- 深圳地区全面推开全省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工作,通过自助处理机可以在深圳处理本省外市的交通违法,也可以在本省外市处理深圳的交通违法。
- 用于确认交通违法的驾驶证的持有人与缴纳罚款的银行卡的开卡人为同一人。
广东省提供了便捷的交通违章查询和处理服务,车主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