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和父亲过夫妻生活是不合法的,中国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从伦理和道德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也是不被接受的,父女之间存在着天然的亲情关系,将其转变为夫妻关系是对正常家庭和社会秩序的极大破坏,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德和伦理规范,还可能对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引发法律纠纷和社会舆论的谴责。
离婚后孩子和父亲过夫妻生活不仅违法,而且在道德上也是不可接受的,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并寻求专业意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