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办理资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特定的流程。
一、条件
1、企业资产要求:净资产需达到一定标准,如二级资质要求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要求: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二级资质)。
- 技术负责人需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备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 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二级资质)。
3、企业工程业绩要求:
- 对于初次申请的企业,一般不要求工程业绩,但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需要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二级资质)。
- 对于升级资质的企业,需要满足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装修装饰工程。
4、其他要求:
- 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环保、节约监理管理体系(针对监理企业资质)。
-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满足业务需要的检测设备与技术。
- 企业注册资本需达到相应等级的要求。
- 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从业经验。
二、流程
1、领取营业执照:建筑企业必须领取到营业执照才能申请装修资质。
2、提出申请:办理二级装修资质的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审核批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上报: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5、公示: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6、领证: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装修装饰资质证书。
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流程可能有所差异,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备和申请,由于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发生变化,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