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指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保护绝密级国家秘密的措施具体如下:
1、定密与标志
- 确定密级应遵守定密权限和程序,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的国家秘密。
- 密级一经确定,应在秘密载体上作出明显的标志,标志方法应按《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保管与携带
- 绝密件应由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放。
- 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有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存储与传输
- 绝密级信息以专用密码传输,禁止使用不带加密装置的电话和传真机等通信设备传输。
- 处理、存储和传输绝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采取防止非法调阅机内信息的技术措施,实行多级保密,便携式计算机硬盘内不得存储绝密级信息。
4、知悉范围与期限
-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限定在最小范围,绝密级的国家秘密只限于特定层级的人员知悉。
- 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的保密期限不超过三十年。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涉及国家安全的核心内容,其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通过上述多层次的措施,能够有效保障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