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产假政策解读,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深圳妈妈休产假最少可休178天,即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如果存在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以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女方享受正常产假98天加奖励假80天,共178天,如果有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产假会增加30天,而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会增加15天,男方则享受十五日陪产假。
深圳妈妈休产假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最少可休178天;如果遇到如难产或者多胞胎等特殊情况,产假天数会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