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的丧葬费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退休人员有所不同,而具体规定则由国家政策和地方实施细则共同构成。
一、丧葬费标准
1、企业退休职工:2021年9月1日之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开始实施,企业参保职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如果某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140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国家机关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抚恤金计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抚恤金计发标准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待遇是每一个统筹区域自行制定的,有的地区没有丧葬补助费,有的则是按固定金额发放的。
二、相关规定
1、申领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申领流程:通常情况下,需要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法定继承人和死亡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制式死亡证明书;死亡待遇申领协议书等。
退休职工的丧葬费标准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具体标准需参考当地政策和法规,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时,也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