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实现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上设立的一种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上对担保物权的规定具体阐述如下:
1、定义与性质:
- 担保物权是一种他物权,其基本属性是对担保物的支配权,不是请求权。
- 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性是基于物权的排他效力产生,针对的是物权而非人。
2、担保范围:
- 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3、担保方式:
- 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种形式。
-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
- 质权涉及将动产或权利凭证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
- 留置权则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担保物权作为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在经济交往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了解并正确运用担保物权,对于促进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