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客身份:必须是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有效身份证件应为标注或能够采集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期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消费金额要求: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含)以上。
商品状态要求:退税物品在离境时必须尚未启用或消费。
离境时间限制: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携带出境条件:所购退税物品必须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离境退税的流程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购物开票环节: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这是办理退税的重要凭证,需妥善保管。
海关验核确认:离境时,主动持退税物品、退税申请单、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验核无误后,将在退税申请单上签章。
代理机构审核退税:凭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验核签章的退税申请单、销售发票向设在办理境外旅客离境手续的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退税代理机构对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将按规定为境外旅客办理退税。
离境退税政策旨在鼓励境外旅客在中国境内消费,同时提升中国作为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通过满足一定的消费金额、商品状态及离境时间等条件,境外旅客可以在离境时获得相应的退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