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向承兑人或付款人出示票据,请求付款的行为。
在商业活动中,提示付款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行为,它涉及持票人和承兑人或付款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过程确保了票据的合法转移和资金的安全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53条的规定,持票人应当按照以下期限提示付款: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如果持票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提示付款,他们仍然可以通过说明情况来保留对前手的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