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的个税临界点是指在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时,超过某个金额后适用税率会提高,导致实际到手的收入反而减少的现象。
年终奖个税临界点
在新个税法下,年终奖的个税临界点有几个关键的数字,分别是36000元、144000元、300000元、420000元、660000元以及960000元,当年终奖金额接近这些临界点时,多发1元钱可能会导致税率提高,从而使得实际到手的年终奖收入减少,年终奖为36000元时,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纳税额为1080元;而年终奖为36001元时,适用税率变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纳税额为3390.1元,在发放年终奖时,需要特别注意避免跨越这些临界点。
计算方法
年终奖个税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1、单独计税: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当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一起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进行计算。
具体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如果单独计税的税额更低,则可以选择单独计税;反之,则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但需要注意的是,年终奖每年只能使用一次纳税计算方式。
年终奖的个税临界点是多个特定的金额点,超过这些点会导致适用税率提高,年终奖个税的计算方法有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