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休假,亦称“公休日和公共假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假期,是劳动者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任职期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可以自行支配的时间。
一、公休假规定
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探亲假:职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每年一次,假期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每4年一次(假期20天)。
婚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职工结婚可请婚假1-3天,具体天数由单位酌情决定,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同样,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二、公休假天数的计算方法
新入职员工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离职时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公休假制度为职工提供了多种类型的带薪假期,旨在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和身心健康,用人单位应依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在职工离职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