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国人入境政策主要包括免签入境、口岸签证以及多次出入境的再入境签证等规定,最新的规定是,从2023年12月1日起,中国对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瑞士、爱尔兰、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实行为期15天的免签入境政策。
一、单方面免签政策
1、适用国家:
- 文莱、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马来西亚、瑞士、爱尔兰、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新西兰、澳大利亚、波兰、葡萄牙、希腊、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挪威、芬兰、丹麦、冰岛、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韩国、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日本共38个国家。
2、停留期限:
- 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等非外交、公务活动,可免签入境并停留不超过30天。
3、未成年人要求:
- 未成年人与成年人适用相同的免签条件。
4、过境免签:
- 自2024年12月17日起,全面放宽优化过境免签政策,将过境免签外国人在境内停留时间由原72小时和144小时均延长为240小时(10天),新增21个口岸,并进一步扩大停留活动区域。
二、口岸签证
1、适用对象:
- 急需来华从事商贸合作、访问交流、投资创业、探望亲属及处理私人事务等非外交、公务活动的外籍人员。
2、办理方式:
- 来不及在境外办妥签证的,可凭邀请函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口岸签证机关申办口岸签证后入境。
三、签证延期换发补发
1、适用对象:
- 短期来华从事商贸合作、访问交流、投资创业、探望亲属、观光旅游等活动的外籍人员。
2、办理方式:
- 有正当合理事由需继续在华停留的,可就近就便向停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
四、再入境签证
1、适用对象:
- 在华外籍人员因正当合理事由需多次出入境的。
2、办理方式:
- 可凭邀请函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多次入境有效签证。
中国对外国人入境政策主要包括免签入境、口岸签证以及多次出入境的再入境签证等规定,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便利中外人员往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交流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