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流程包括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确定及救济途径三个步骤,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鉴定的流程:
1、工伤认定:
-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未按时提出,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及用人单位。
2、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 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和完整病历材料等。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在60个工作内(伤情复杂可延长至90个工作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待遇确定及救济途径:
- 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工伤职工应享有相应的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伤残补助金等。
- 如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鉴定所需提供的主要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 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劳动关系证明:
- 如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 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首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
-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
-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其他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工外出证明材料、考勤记录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