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劳动力资源管理、就业服务、劳动关系与监察等,政策包括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制度、工资支付保障以及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等。
主要职责:
1、劳动力资源管理:负责全国的劳动力资源配置和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指导和监督地方劳动行政部门执行国家劳动政策,确保劳动力市场的有序运行。
2、就业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和服务,促进就业,特别是对失业人员和特殊群体的就业支持。
3、劳动关系与监察:负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管理,调解和仲裁劳动争议,进行劳动监察,确保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4、社会保险与福利:管理城镇社会保险工作,涵盖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5、职业安全卫生:综合管理职业安全卫生、矿山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等工作,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标准。
6、职业技能开发: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竞赛,制定职业技能标准,推动技工学校和社会失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主要政策:
1、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制度: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签订,保护双方权益,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工资支付保障:制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确保劳动者按时获得工资报酬,禁止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3、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推动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
4、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政策和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5、社会保险政策: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
6、劳动争议处理: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