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框架内,女子将遗产留给宠物狗的行为并不直接合法,这是因为在我国《民法典》中,继承人是指自然人和法人,动物无法作为继承的主体,赵女士的遗愿在现行法律下是无法实现的。
虽然不能直接把遗产留给宠物,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确保宠物得到妥善照顾,赵女士可以订立附条件的遗赠遗嘱,将财产遗赠给第三方(如好友、亲属或动物保护公益组织),并明确说明继承财产的条件是必须养育两只爱犬,这种方式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体现赵女士对宠物的关爱和责任心。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发展,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关于动物权益保障的法律出台,但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寻求解决方案,对于类似情况的公众人物或事件,也应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动物权益的认识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