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的新规定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对最新规定的详细归纳:
1、深化“放管服”改革:
- 取消消防、环保等审批前置条件,与相关改革措施做好衔接。
- 不再要求提交消防、环保等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备案证明,做到互不前置。
2、外商投资管理:
- 外国投资者可以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娱乐场所。
- 取消了投资比例限制,允许外国投资者全资设立娱乐场所。
- 明确了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外商独资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审批。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明确可以采取责令关闭等方式予以取缔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并没收违法所得。
- 符合严重失信主体情形的,依照相关规定认定并实施相应信用管理措施。
4、未成年人保护:
-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
- 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本场所秩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维护本场所的治安和消防安全。
5、信用管理:
- 要求符合严重失信主体情形的,依照《文化和旅游信用管理规定》实施相应信用管理措施。
- 建立娱乐场所信用管理档案,记录行政处罚等信息。
6、安全生产:
- 娱乐场所应当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
- 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娱乐场所的新规定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外商投资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未成年人保护、信用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了全面而具体的要求,这些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娱乐市场秩序,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同时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