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长的职位权力更大。
香港保安局是负责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的关键部门,直接向行政长官汇报工作,保安局局长的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与保安相关的政策,统筹及督导多个纪律部队的工作,而警务处处长虽然在执法、维护治安和提供紧急救援服务方面拥有较大的实权和影响力,但其权力范围主要集中在执法和日常治安维护上。
保安局局长的权力范围更为广泛,不仅涉及政策的制定和跨部门协调,还包括对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而警务处处长则更多地聚焦于具体的执法行动和日常治安管理,从组织架构上看,保安局局长位于警务处处长之上,是其上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