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 年至 2002 年,高承勇在甘肃省白银市及内蒙古包头市连续强奸残杀女性 11 人,以下是该案件的一些细节:
1、犯罪经过:
- 1988 年 5 月至 2002 年 2 月的 14 年间,高承勇采用相似手法,先后在白银市和包头市作案,共杀害 11 名女性,其中年龄最小的仅 8 岁,他的作案手段极其残忍,部分被害人曾遭受性侵害。
- 例如白银市白银区 “8・05” 系列强奸杀人案中,1998 年,高承勇采用尾随手段跟踪被害人至偏僻处实施奸污后杀害。
2、侦查过程:
- 由于当时技术条件有限,警方虽全力侦破,但案件迟迟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凶手一直逍遥法外,这一系列案件也一度在当地造成恐慌,直到 2016 年,警方通过新技术对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和排查,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高承勇。
3、案件影响:
- 这起案件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和恐慌,成为悬而未决的重大刑事案件,其跨度时间长、作案次数多、手段残忍,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阴影和不安。
4、审判结果
- 2017 年 7 月 18 日,白银市连环杀人案在白银市中院开庭审理,公诉意见书建议判处高承勇死刑,2017 年 7 月 20 日,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一案,判决高承勇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白银案是一起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其成功侦破和审判彰显了中国司法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的决心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