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保险政策解读:退休人员福利详解

2025-02-17 法律科普 16 大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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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养老保险政策中,退休人员的福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养老金

统筹养老金:以退休时“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计算。“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公布的数据为准;“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ד参保人退休时上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参保人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每月缴费指数之和÷“缴费年限的月数”;“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每月缴费指数”=“参保人每月缴费工资”÷“缴费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目前50岁为195个月,55岁为170个月,60岁为139个月。

与缴费年限的关系:“累计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所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也会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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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病残津贴

申领条件: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或“5年以上”等不同情况。

发放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政策同步调整。

3、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是给予退休人员过世后的福利保障,当参保人去世时,其家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一定数额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金额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

4、高龄津贴:对于达到一定高龄的退休人员,深圳可能会发放高龄津贴,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具体的高龄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会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养老金调整机制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

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适当倾斜:向高龄人员倾斜,对达到一定年龄(如70岁以上)的人员在养老金调整时予以适当提高。

6、地方补充养老保险:深圳建立了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种补充,符合一定条件的参保人可以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基础上,额外获得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的待遇,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这些福利措施共同构成了深圳养老保险政策的核心内容,旨在确保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稳定、可靠的养老保障,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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