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社保的流程因参保主体(个人或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方法:
1、个人办理
办理对象:必须是本市城镇户口、未参加过任何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 《景德镇市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登记表》(表一)和《景德镇市城镇居民个人情况登记表》(表二)。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页复印件,户籍为集体户口的居民持集体户口复印件。
- 一寸光面彩照一张(照片暂不交,待缴纳医疗保险卡费后,由本人粘贴照片)。
- 低保人员应提供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景德镇市沿江西路59号。
办理流程
-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办理地点,提出申请。
- 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社保费用。
2、单位办理
参保对象: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国家机关中的工勤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等。
办理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 法人代表证及复印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 《参保单位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 《人员基数增减变化表》一式两份(缴费基数需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办理地点:景德镇市沿江西路59号。
办理流程
- 单位携带上述材料提出申请。
- 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单位到指定银行缴纳社保费用。
- 社保部门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景德镇市个人办理社保需符合特定条件,准备相关材料至社保局办理并按时缴费;单位办理则需按要求准备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缴费领取登记证,建议在办理前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