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2021年进行了最新修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新规定:
1、机动车登记制度: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3、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4、非机动车登记: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5、驾驶证管理: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6、道路通行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轻便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
7、交通事故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订)的主要新规定包括机动车登记制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非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管理以及道路通行规定等,这些新规定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