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案件经过:真相还原与法律解读

2025-03-05 法律科普 26 大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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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香果女孩案件是一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以下是关于该案件的经过、真相还原以及法律解读:

案件经过

1、案发时间:2018年10月4日中午。

2、受害者:广西灵山县某小学四年级学生杨某燕,当时年仅10岁,她拿着蛇皮编织袋和姐姐一起到自家果园采摘百香果后,到约两里远的收购点卖百香果,在卖完百香果回家途中,杨某燕被同村29岁的未婚男子杨光毅拖进山林中强奸致死。

3、凶手:杨光毅,1990年出生,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平山镇人,他有两次犯罪前科,曾于2010年因犯抢劫罪入狱,2014年左右因盗窃电动车被拘留。

4、案件侦破:2018年10月6日,灵山县成立“10·4”案件专案组,经过大量细致的调查走访、现场勘查和物证检验,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杨光毅,并于10月8日将其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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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还原

1、犯罪动机:杨光毅产生奸淫杨某燕的念头,是因为看到她独自到百香果收购点卖百香果。

2、犯罪过程:杨光毅以糖果为诱饵,将杨某燕哄骗至自家存放杂物的房间内进行强奸,事后,杨光毅担心杨某燕将此事告知父母,便使用其父亲的锄头对其头部进行击打,致其当场昏迷,之后,杨光毅将昏迷的杨某燕带至一处山洞,并对已经昏迷的杨某燕进行了二次性侵,最终导致杨某燕死亡。

3、案件发现:杨光毅作案后,将杨某燕的尸体藏匿于一处山洞中,两天后,杨某燕的遗体才被人发现。

法律解读

1、定罪量刑:杨光毅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根据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核准追诉: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裁定书中指出,杨光毅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对其不予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杨光毅进行了死刑核准。

3、执行死刑:2021年2月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光毅执行了死刑。

百香果女孩被害案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案件,杨光毅作为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实施了强奸和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规范,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书充分体现了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彰显了我国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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