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成立时间:
-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即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2、自主知识产权:
获取方式:企业需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种类及数量: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并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得到应用。Ⅰ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等可获得较高分数;Ⅱ类知识产权如实用新型专利等也有相应要求。

权属要求: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且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3、技术领域:
-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这八大领域。
4、科技人员占比:
-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5、研发费用占比:
总体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
-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创新能力评价:
-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8、企业合规性:
-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流程通常如下:
1、自我评价:
-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注册登记:
-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点击“用户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若企业尚未注册,则需先进行注册。
3、提交申请材料:
- 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1,须原件扫描),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
4、专家评审:
-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5、地方汇总推荐:
- 各地科技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企业进行汇总推荐,并将推荐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
-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无异议的备案企业,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企业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操作,这些条件和流程旨在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