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死人狗主人被拘留,法律责任的界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释:
一、民事责任
1、一般侵权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无论狗主人是否有过错,只要狗造成了他人的死亡,狗主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实际损失。
2、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

- 如果狗主人未对狗采取安全措施,如未拴狗链、未戴嘴套等,导致狗咬死人,那么狗主人需要承担更重的侵权责任,这通常被视为对狗的管理存在疏忽,需要额外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3、禁止饲养烈性犬的责任:
- 如果狗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无论狗主人是否有过失,都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导致人死亡,狗主人需要承担更为严格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刑事责任
1、过失致人死亡罪:
- 如果狗主人没有尽到看护狗的责任,致使狗咬死人,且狗咬人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狗主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在判断狗主人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时,需考虑其是否尽到了合理的看护义务,以及狗咬人行为是否与死亡结果有直接关系等因素。
2、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 如果狗主人故意驱使狗去攻击他人并导致他人死亡,那么狗主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 具体罪名和刑罚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狗主人的主观故意来确定。
狗咬死人后狗主人被拘留时,其法律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界定,在民事方面,狗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在刑事方面,则需根据狗主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