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领域的重要法律文件,以下是该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实施方法:
1、总则:
- 明确了立法目的,即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规定了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同时指出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2、监督管理:

-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进行相应监督管理。
3、污染防治:
-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法律责任:
- 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如随意倾倒、抛撒危险废物,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等,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拘留、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
- 对于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了严格的赔偿责任。
实施方法
1、加强宣传教育: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宣传教育,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
2、制定实施细则:
-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本法的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明确各项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
3、强化监督检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机关进行现场检查时,可以采取现场监测、采集样品、查阅或者复制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的资料等措施。
4、推动科技创新:
- 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科技支撑,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框架和实施方法,旨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