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动阶段:执法部门或相关机构根据调查结果,判断案件是否适用听证程序并确定,如果适用,则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接到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2、准备阶段:执法机关在听证会举行前7日通知当事人具体的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当事人及其代表应认真阅读通知和相关材料,了解听证会的主题、时间、地点和程序,并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
3、进行阶段:书记员确认到场人员及身份,宣布纪律和权利义务,主持人介绍身份资格,询问回避申请,由调查人说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等,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在主持人主持下,双方进行质证和辩论,证人出庭作证,接受质询。
4、结案阶段:主持人宣布休会,讨论听证事项,复会后,主持人或听证员代表发表意见,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总结,听证记录由当事人审核签字或盖章,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参与听证会的方法主要取决于听证会的性质和目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参与方式:
1、申请参加:对于涉及自身权益的行政决策,公民可以主动申请参加听证会,并在会上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受邀参加:在某些情况下,政府或相关部门可能会邀请特定群体或专家作为听证代表参加会议。
3、旁听: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允许公众旁听,但旁听者通常没有发言权。
4、媒体参与:听证会可能邀请媒体参与报道,以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听证会是一种重要的法律程序,旨在确保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并促进公正决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