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的处理办法主要包括依法推进处置、分类认定处理以及加强联动协作,政策上,则强调了严格依法处置、支持优化开发和促进市场流通转让等方面。
闲置土地的处理方式:
1、依法推进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超过约定的动工日期满一年未动工的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
2、分类认定处理:对于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土地闲置,可以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或调整土地用途等措施,对于政府行为导致的闲置,需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选择处置方式,如临时使用或协议有偿收回使用权。
3、加强联动协作:人民法院在司法查封前已构成闲置的土地,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查封期间不计入动工违约期,但允许在确保价值不贬损的情况下动工。
1、严格依法处置:自然资源部准备出台政策措施,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并加大支持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的力度。
2、支持优化开发: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合理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允许企业按照程序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以适应市场需求。
3、促进市场流通转让: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支持预告登记转让和“带押过户”,鼓励转让或者合作开发。
4、支持地方合理价格收回:地方政府可按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简化程序办理规划和供地手续。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防范化解风险,同时助力房地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