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方法
1、开户:
- 参加个人养老金,首先需要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 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这两个账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对应,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
2、缴费:
- 每年向账户缴纳个人养老金的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但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不超过缴费上限),次年重新计算。
3、购买产品:
- 参与人可以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四种金融产品。
- 在养老储蓄方面,只能购买本人资金账户开户行所发行的储蓄产品,而其他产品则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理财子公司或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等对应产品发行方渠道购买。
二、具体规定
1、税收优惠:
- 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 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封闭运行:
-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3、唯一性:
- 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确定一个资金账户,商业银行只能为同一参加人开立一个资金账户。
- 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交易资金划转等,以资金账户为唯一载体。
4、机构与产品管理:
- 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一级资本净额超过1000亿元、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具有较强跨区域服务能力的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
- 银保监会公布首批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23家商业银行名单,并已纳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理财公司。
5、风险提示:
- 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 参加人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选择适合的产品。
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购买个人养老保险,并了解相关的具体规定以便更好地享受政策带来的优惠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