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方面,资格审核程序包括提交申请、初审与信息核对、入户调查与邻里访问、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以及公示与发放低保金等步骤。
一、低保户申请条件:
1、户籍状况:申请人必须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条件。
2、家庭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规定时间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3、家庭财产:家庭财产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车辆除外)、船舶、房屋、债权以及其他财产。
4、特殊情况:如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或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也可以单独纳入低保。
二、资格审核程序:
1、提交申请: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与信息核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对申请人的填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包括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和信函索证等方式,这一过程会涉及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信息核对。
3、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经过街道或镇政府的初审后,相关材料和初审意见会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批,这一环节是低保审核程序的关键,确保申请人符合低保标准。
4、公示与发放低保金:审批结果会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一旦批准,从批准月起即可享受低保待遇。
低保户的申请条件主要涉及户籍、家庭收入和财产等方面,而审核程序则包括从申请提交到最终审批的一系列步骤,这些流程旨在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帮助真正有需要的家庭获得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