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其职责和作用如下:
主要职责
1、知情权: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
2、质询权: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村民作出说明。
3、审核权: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4、建议权:村务监督委员会可以向村“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
5、主持民主评议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发挥作用
1、强化基层民主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有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2、保障村民合法权益: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可以切实保障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3、遏制腐败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机构,其职责包括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和主持民主评议权,它通过强化基层民主监督、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和遏制腐败问题等方式,在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