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复婚手续并不复杂,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准备相应的材料,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明: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2、离婚证书:如果夫妻曾经离过婚,需要提供离婚证书,对于外国公民,还需提供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婚姻登记申请表:需要填写并签字确认。
4、其他材料: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户口迁移证明、结婚登记表等。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但必须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