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条件:参保职工需符合国家或北京市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生育津贴可补支。
报销流程:
1. 收集所需材料,如社会保障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针对外地户口)、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等。
2. 产后3个月内将上述材料提交给单位人事部门。
3. 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并将所有票据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日至20日(工作日),单位到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或者通过网申平台在每月4日至25日进行申报。
4. 社保审核通过后,将报销款项打入公司账户,单位随后将报销费用发放至个人账户,通常周期为2个月左右。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