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包括弥补原鉴定的不足、澄清技术事实、提供专业意见等,而进行补充鉴定的程序包括启动条件、申请程序以及鉴定实施。
补充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
弥补原鉴定的不足:补充鉴定主要用于对原有鉴定结论中不明确或遗漏的部分进行补充和完善,以增强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澄清技术事实:通过补充鉴定,可以进一步明确与案件相关的技术事实,为法庭提供更清晰的案件背景,有助于法官做出公正判决。
引入新的证据:如果发现新的相关证据或材料,通过补充鉴定可以将其纳入考虑范围,确保鉴定结论的时效性和相关性。
解答法律问题:补充鉴定还可以对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法庭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提供专业意见:对于某些复杂的专门性问题,补充鉴定能够提供更为专业的意见,帮助法庭更好地理解案件情况。
如何进行补充鉴定:
启动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0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特定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其中包括鉴定人不具备资格、鉴定程序违法、鉴定意见依据不足等情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四条也明确了补充鉴定的情形,如内容有明显遗漏、发现新的证物等。
申请程序:补充鉴定的申请一般由当事人提出,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同意进行补充鉴定,在某些情况下,法院也可以主动启动补充鉴定程序。
鉴定实施: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人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确保鉴定活动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结果应用:补充鉴定的结果将成为法庭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判决产生重要影响,补充鉴定的实施需要谨慎对待,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