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辞职后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从业限制、社保档案转移以及公务交接手续等方面,公务员辞职手续的办理流程为提出书面申请、组织审核、任免机关审批等。
注意事项:
1、从业限制:根据《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和《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原系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2年内,不得接受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用,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违反从业限制规定的个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2、社保档案转移:公务员辞职后,原所在机关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将其人事档案转递至相应的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本人需配合转递人事档案,否则后果自负,公务员辞职后的社会保险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公务交接手续:经批准辞去公职的公务员,需要在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务交接手续,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将撤销同意辞去公职的决定,并给予开除处分。
4、报告从业情况: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在从业限制期限内,应当每年年底前向原所在机关报告从业情况,由原单位进行了解和核实。
5、违规从业处理: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原单位对违反从业限制规定的公务员责令限期解除与接收单位的聘任关系或终止违规经营性活动;逾期不改正的,将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罚款。
办理流程:
1、提出书面申请:本人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或二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以上职级的,还需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2、组织审核:组织人事部门审核,重点审核公务员是否具有不得辞去公职或辞去公职后的从业限制情形,征求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保密等部门的意见。
3、任免机关审批: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需免去其所任领导职务、职级。
4、通知申请人:任免机关将批复送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
5、办理公务交接:同意辞去公职的,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6、存入人事档案: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和《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并将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