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盖了生育政策、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优生优育服务和托育服务体系等方面。
上海计划生育条例的主要规定
1、生育政策:
-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 取消再生育审批制度,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
- 删除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及相关法律责任条款。
2、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 授权市和区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保险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 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并增设育儿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
-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
3、优生优育服务:
-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规范开展不孕不育诊疗。
- 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与婚前医学检查、孕产期检查同等范畴。
4、托育服务体系:
-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措施,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
对家庭的影响
1、经济负担减轻:
- 政府通过财政、教育、住房等方面的支持措施,有助于减轻家庭的生育、养育和教育负担。
- 延长生育假和增设育儿假,为家庭提供了更多的时间来照顾婴幼儿,同时也减轻了因照顾孩子而产生的经济压力。
2、家庭关系改善:
-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有助于提升家庭的整体幸福水平。
- 通过提供优生优育知识和服务,帮助家庭更好地准备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上海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旨在通过优化生育政策、完善生育支持措施、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和发展托育服务体系等方式,全面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些规定不仅有助于减轻家庭的生育负担、提高家庭幸福感,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