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一个系统而严谨的过程,旨在对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失以及过失与患者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科学、公正的评判,其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医患双方可以选择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或者由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请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受理申请:医学会收到委托或申请后,将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满足受理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医学会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所需的鉴定材料,包括住院病历、病程记录、检验报告等。
3、成立专家鉴定组:根据鉴定事项的需要,医学会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且与医疗事故争议无利害关系,专家鉴定组实行合议制,成员人数为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
4、召开鉴定会:在鉴定会上,医患双方将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专家组成员可以提问并听取双方的答辩,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5、讨论分析:专家鉴定组将对医患双方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全面审查和分析,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进行鉴别和判定。
6、作出结论:经过充分讨论和合议后,专家鉴定组将根据半数以上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将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形式出具,详细记录鉴定过程、分析意见和最终结论。
7、通知结果:医学会将在鉴定结束后及时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直接送达双方当事人。
医疗事故鉴定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申请主体:医患双方当事人、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等均可作为申请主体。
2、申请时间:应在事故发生后的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一般为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具体期限可能因地区而异)。
3、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提供完整的病历资料、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4、鉴定费用:鉴定费用通常由申请方预缴,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5、回避制度:为保证鉴定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鉴定专家组成员如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情形时,应当回避。
6、重新鉴定:如果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进行,通过科学的鉴定方法和公正的鉴定机构来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