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动模范(简称“全国劳模”)是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的一项荣誉称号,这一称号旨在弘扬劳模精神,弘扬劳动精神,弘扬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伟大品格,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全国劳模表彰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
待遇
1、物质奖励:
- 获得全国劳模称号的人员会获得一次性奖金和奖章,奖金标准会根据不同年份有所调整,例如2020年的奖金标准相比往届有所提高。
- 部分劳模还会获得每月的津贴或补助,如1989年评选出的劳模每人每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00元,而1995年及之后评选出的全国劳模则享受每月150元的津贴,这些津贴或补助并非全国统一执行,而是根据地方政府或单位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2、其他待遇:
- 健康体检:按照相关标准,由市总工会组织对劳动模范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体检。
- 疗休养:基层单位应当有计划地安排劳动模范参加疗休养,所需经费由工会经费解决,且疗休养时间不占用劳动模范本人休假天数。
- 公共交通充值补贴:不满七十周岁的劳动模范每年享受一定数额的公共交通充值补贴。
申报条件与流程
1、申报条件:
- 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这是劳模精神,也是成为劳模的必备条件。
- 人选需具有省部级表彰奖励的荣誉基础,并且近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创造了突出业绩。
2、申报流程:
- 申报全国劳模需要经过严格的评选程序,包括初审、复审两次审查,以及所在单位、省级和全国三级公示。
- 具体流程通常包括基层单位推荐、上级主管单位审查确认、市评选办公室审核公示、市委市政府批准表彰等步骤,但请注意,由于各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申报流程还需以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全国劳动模范的评选是一个极其严肃和复杂的过程,确保了获奖者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对于有意申报的人来说,理解评选的标准和程序是非常重要的。